辦理對象:
畢業生在兩年擇業期内因各種情況需改變就業去向,即派遣單位發生變化需重新辦理《報到證》者。
1、材料準備
(1)《個人辦理報到證申請表》(由學校出具填寫);
(2)原《報到證》有色聯原件;
(3)重新落實就業單位的需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《就業協議書》或《接收函》或招錄文件等(《就業協議書》或《接收函》需市縣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、省直及中央單位人事部門簽章。);
未落實就業單位回原籍的僅需提供畢業生本人身份證複印件;
(4)與原用人單位解除關系的證明原件(若原無就業單位派回原籍的,此材料可略);
(5)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;
(6)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;
(7)若委托他人辦理,需提供畢業生本人出具的委托書及代辦人身份證。
2、學校通過《辦公信息系統》上報改派數據
3、攜帶上述材料到省就業指導中心高校窗口審核辦理新《報到證》
畢業生将辦理好的《報到證》聯(有色聯)交用人單位辦理報到和落戶手續,通知書聯(白色聯)送檔案所在部門歸入檔案。
辦理時間:
學校集中辦理時間為學生畢業當年7月1日—8月30日每周三;
個人辦理時間為畢業當年9月1日至第三年7月1日的每周一、三、五。